本報訊 (記者 陳金路) 聊城市民政局日前發布《聊城市社會組織人民調解工作辦法(試行)》(征求意見稿),9月9日至17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該辦法明確調解零收費、協議可司法確認,還將建立專家庫提供專業支持,為社會組織糾紛化解劃出清晰路徑。
根據《辦法》,社會組織人民調解由專門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、疏導,促成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。在聊城登記的社會組織,其內部、組織間及行業領域的糾紛,均可適用此《辦法》。調解工作堅持自愿平等、不違法規原則,且全程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《辦法》鼓勵縣級樞紐性社會組織、行業協會商會設立調解委員會,委員會需有3至9名委員及3名以上專職調解員,任期三年,名單將向社會公開。調解委員會需建立受理登記、檔案管理等制度,還可聘請法學、心理學等領域專家進入專家庫,為調解提供專業咨詢。
在調解程序上,當事人可書面或口頭申請,也可由調解委員會主動介入,但一方明確拒絕則不得調解。調解員若與糾紛有利害關系需回避,調解過程需制作筆錄,達成協議后可制作書面協議書,或采用口頭協議形式,書面協議需簽字蓋章生效,口頭協議自達成時生效,且兩類協議均具法律約束力。
目前,社會各界可通過電子郵件反饋書面意見,電子郵箱為lcsmzjshzzglk@lc.shandong.cn,通訊地址為聊城市東昌府區興華東路71號聊城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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