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 趙宗鋒
暑期防溺水,是天大的事。連日來,全國各地使出渾身解數,人防技防齊上陣,八仙過海各顯神通,紛紛在防患于未然上做足“加法”。
聊城也不例外:警方加大巡護力度,無人機“空中執勤”與地面警力協同作戰,織密安全防護網;在重點水域布設智能防溺水監測系統,推動預警從“被動應對”向“主動預防”轉變;“五老”志愿者等各類志愿隊伍更是群策群力,動態巡邏與宣傳教育雙管齊下,共同構筑起堅實的防溺水安全防線……
在做好這些“加法”的同時,更需抓住關鍵。筆者走訪了解到,業內人士普遍認為,暑期防溺水,重在源頭治理,重中之重是進一步壓實家長的監護責任。
家庭是防溺水的第一道防線。作為孩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,家長應切實履行好監護職責。過往的痛心案例一再敲響警鐘:不少兒童溺水悲劇,根源就在于家長的疏于看護。監護人帶孩子外出,務必保持“一臂距離”,尤其要避免沉迷手機等分心行為。民法典、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,更是從法律層面明確規定了監護人的責任——家長必須為孩子創造安全的生活環境。尤其在暑假,千萬不能讓孩子獨自留在河邊、水庫邊等危險區域。否則,一旦悲劇發生,家長不僅會承受巨大的情感痛苦,也難逃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值得肯定的是,許多學校在暑期《致家長的一封信》中,清晰界定了家長的監護責任,這至關重要。防溺水宣傳,不僅是面向孩子的安全教育,更應是面向家長的普法教育。讓家長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邊界,該做什么、不該做什么,才能有效避免更多悲劇。
一些基本的家長監護要點必須牢記:教育孩子嚴守防溺水“六不準”原則;落實孩子動態的“四知”原則(知去向、知同伴、知內容、知歸時);以身作則,做好日常安全防護。外出時,尤其要避免帶孩子涉足野外危險水域。
防溺水的核心密碼,就是“責任”二字。家長多一分細心,孩子就多一重保障。千方百計壓緊壓實家長的監護責任,正是當前我們最需要做好的那道關鍵“加法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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