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自媒體的高速發(fā)展
越來越多的人
喜歡在網絡上分享日常生活
讓大家關注自己并不是壞事
但什么能發(fā) 什么不能發(fā)
一定要斟酌在先
尤其是為博眼球而造謠生事
公安機關可不會坐視不管
近日
臨清市公安局依法查處
2起網絡傳播謠言案
有效整治凈化網絡環(huán)境
案例一
近日,臨清公安機關查明:網民孫某某為博人眼球、獲取關注,于2024年2月4日將網上獲取的不確定信息,修改事件發(fā)生時間、地點等內容后轉化為“自述事件”,通過其個人自媒體賬號對外發(fā)布,引發(fā)網民關注,造成惡劣影響。
目前,違法行為人孫某某因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處罰。
案例二
近日,臨清網警在日常巡查中發(fā)現,網民薛某某在個人自媒體賬號多次發(fā)布“被水果店老板打傷”有關視頻,引發(fā)眾多網民點贊、評論、轉發(fā),造成惡劣社會影響。臨清公安機關經調查,未發(fā)現此警情相關報警記錄。經查,薛某某為吸引流量、博取關注,將自身擦傷虛構為被毆打致傷,于2024年2月15日至2月18日期間,連續(xù)編造發(fā)布四個自己“被他人毆打致傷”虛假視頻信息,造成惡劣影響。
經公安機關依法調查,薛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。目前,違法行為人薛某某因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處罰。
警方提醒
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法律尊重和保護公民個人言論自由,但所有網民都應當遵紀守法,堅守網上言論自由底線。對于在互聯(lián)網上發(fā)布編造、散布虛假信息,蓄意歪曲事實、捏造傳播謠言,擾亂公共秩序的,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處理,造成惡劣影響,情節(jié)嚴重的,警方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!
來源:“臨清公安”微信公眾號
2025-08-04 10:23:41
2025-08-04 10:23:08
2025-08-04 10:22:43
2025-02-13 10:19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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