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切實貫徹落實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,臨清市公安局對網絡謠言行為持續保持嚴厲打擊態勢,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打擊,于近日查處1起散布網絡謠言典型案件,現予以公布。
典型案例
近日,警方在網上巡查期間發現,孫某為吸引網民眼球,博取關注,以搜集多個網絡素材、混合剪輯、設置博人眼球標題的方式,編造不實信息。后孫某通過某短視頻平臺,將編造的不實信息《姑娘扶起摔倒老人 卻被老人的兒子打骨折》發布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
5月9日,孫某因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被臨清公安機關處以行政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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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絡謠言的定義
網絡謠言是指別有用心的人員利用境內外網站、社交平臺等網絡介質,傳播沒有事實依據,且帶有攻擊性、目的性的不實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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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網絡謠言”的類別
1.網絡犯罪謠言
指捏造駭人聽聞或令人發指的犯罪信息,引起公眾憤怒、恐懼,引發公眾對政府、政府工作人員或某些群體的不滿,同時也影響當事人的聲譽,擾亂他們的正常生活。
2.網絡恐怖謠言
指虛構恐怖信息或危害公眾安全事件信息,引發公眾恐慌,擾亂社會秩序,引起公眾對政府管理的不滿,影響社會穩定。
3.網絡災害謠言
捏造某種災害即將發生的信息,或者捏造、夸大已發生災害的危害性信息,引起公眾恐慌,擾亂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。
4.網絡個人事件謠言
指針對某些個人而編造吸引眼球的虛假信息,侵害當事人隱私,給當事人造成負面影響甚至經濟損失。
5.網絡食品及產品安全謠言
指捏造或夸大某類食品或產品存在質量問題,引起公眾對該類食品或產品的抵制,導致該類食品或產品生產者、銷售者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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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辨別“網絡謠言”
網絡謠言具有夸大事件嚴重性、斷章取義、移花接木等特點,如何辨別您所看到的事件是否真實,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進行判斷:
1.文章發布的權威性。注意觀察文章結尾是否有署名或標注出處,判斷其是否由權威媒體或機構發布,避免被作者主觀臆測帶偏。
2.內容觀點的客觀性。閱讀時應注意文章是否存在夸大事實、以偏概全、斷章取義、極端言論、文不對題等表達方式。
3.瀏覽頁面的健康性。部分平臺為吸引關注,將色情、浮夸等類型的圖片設置為封面,或頁面含有大量廣告、網絡小說鏈接等不健康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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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布“網絡謠言”的法律責任
1.民事責任
如果散布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譽的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規定,要承擔停止侵害、恢復名譽、消除影響、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責任。
2.行政責任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: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:
(一)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;
(二)投放虛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;
(三)揚言實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。
3.刑事責任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零五條:以造謠、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、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;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一條: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,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、商品聲譽,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條: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,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:編造虛假的險情、疫情、災情、警情,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警方提示
互聯網并非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文明上網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造謠傳謠者必將受到法律懲罰
2025-08-04 10:23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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