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8月23日《聊城晚報》1版
《聊城市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(試行)》發布
“商轉公”貸款政策解讀及問題解答
《聊城市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于8月19日正式發布后,受到社會廣泛關注,同時也有不少市民對《辦法》提出疑問。對此,聊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(以下簡稱“公積金中心”)相關工作人員對《辦法》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詳細解讀。
什么是“商轉公”貸款?
“商轉公”貸款是一種特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,是指已辦理住房商業貸款,貸款未結清,并已取得所購住房不動產權證(或房屋所有權證),且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繳存人,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將住房商業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。
為什么要實施“商轉公”貸款?
實施“商轉公”貸款主要是為了更好滿足繳存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讓更多繳存職工有機會享受住房公積金制度紅利,減少房貸利息支出,減輕繳存家庭還貸壓力。
目前,住房公積金貸款相較于住房商業貸款,在利率方面有一定的優勢,如購買首套住房,貸款期限在5年內(含5年)的,年利率為2.35%;貸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,年利率為2.85%。
“商轉公”貸款的適用群體有哪些?
借款申請人為在我市正常繳存(不含異地)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,暫不支持自由職業者及靈活就業繳存等人員辦理“商轉公”貸款。
組合貸款中的住房商業貸款部分可以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嗎?
不可以。“商轉公”貸款中的原住房商業貸款僅限于純商業貸款,不包括已經辦理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業銀行貸款部分。因繳存職工家庭辦理組合貸款時已經使用了住房公積金,不能再次使用。將組合貸款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結清后,也不可以把原住房商業貸款部分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。
哪些銀行可以辦理“商轉公”貸款?
辦理“商轉公”貸款業務的銀行和原住房商業貸款銀行應為同一家銀行(選擇辦理“結清轉貸”模式的除外),且與公積金中心簽訂《“商轉公”貸款業務委托協議》。目前,建設銀行、工商銀行、農業銀行、中國銀行、交通銀行、郵政儲蓄銀行六家銀行可以辦理“商轉公”貸款業務。
非公積金中心合作銀行的住房商業貸款能不能辦理“商轉公”貸款?
根據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,公積金中心應當委托受委托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、結算等金融業務。
非公積金中心合作銀行的住房商業貸款,可以在結清后(一個月內)申請“商轉公”貸款。
申請“商轉公”貸款為什么需要征得原商業銀行同意?
原住房商業貸款合同受到法律保護,單方不可隨意變更,需雙方友好協商,取得銀行同意。
我市“商轉公”貸款有幾種辦理模式?各有什么特點?
充分考慮不同家庭的實際情況,我市“商轉公”貸款包括住房商業貸款轉為純住房公積金貸款(以下簡稱“商轉純”貸款)和住房商業貸款轉為“住房公積金貸款+原住房商業貸款”特定組合貸款(以下簡稱“商轉組”貸款)兩種方式。
辦理“商轉純”貸款可以采用“帶押轉貸(第二順位抵押)”和自籌資金先結清后放款的“結清轉貸”兩種模式;辦理“商轉組”貸款采用“帶押轉貸(抵押權變更登記)”模式。繳存職工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。
(一)辦理“結清轉貸”模式的繳存職工需自籌資金先行結清原住房商業貸款。該方式流程簡單、手續方便、業務周期短,且原住房商業貸款銀行不限于公積金中心委托銀行,但僅支持“商轉純”貸款。
(二)選擇“帶押轉貸”模式的繳存職工應注意,辦理“商轉公”貸款業務的銀行和原住房商業貸款銀行應為同一家銀行,且與公積金中心簽訂《“商轉公”貸款業務委托協議》。繳存職工無需結清原住房商業貸款,可以最大限度減少購房壓力、降低還貸成本,該方式支持“商轉純”貸款和“商轉組”貸款。
申請“商轉公”貸款的條件有哪些?
借款申請人除符合《聊城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》規定條件外,還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:
(一)借款申請人為在我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,暫不支持自由職業者及靈活就業繳存等人員辦理“商轉公”貸款;
(二)申請“商轉公”貸款時,原住房商業貸款尚未結清,且已取得所購住房不動產權證(或房屋所有權證);
(三)原住房商業貸款銀行同意申請人辦理“商轉公”貸款業務,并出具《商轉公銀行同意書》;
(四)“商轉公”貸款申請人應為原住房商業貸款借款人或其配偶,原住房商業貸款所購房屋須為聊城市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;
(五)不存在公積金中心認定的不符合“商轉公”貸款條件或其他貸款風險的情形。
夫妻一方無住房公積金,婚前購房辦理的住房商業貸款,婚后可以使用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辦理“商轉公”貸款嗎?
不可以。因為婚前購買的房屋和住房商業貸款均屬于一方單獨所有,配偶不屬于共同借款人。
“商轉公”貸款的額度是怎樣規定的?
“商轉公”貸款額度執行《聊城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》規定,即單、雙繳存職工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分別為60萬元、80萬元,且應當同時符合以下規定:
(一)不得超過公積金中心規定的最高貸款限額;
(二)不得超過原住房商業貸款剩余本金扣除1個月正常還款金額后的余額,且保留到仟元位;
(三)同一住房的“商轉公”貸款金額加上該套住房累計提取(含購房提取、償還商貸提取等)的住房公積金之和,不得超過該套住房總價款;
例如:張三的購房合同總額為100萬元,首付款30萬元,辦理住房商業貸款70萬元。之前夫妻雙方辦理購房提取40萬元住房公積金,償還商貸提取10萬元住房公積金,申請“商轉公”時商業貸款余額60萬元,“商轉公”貸款金額則不得超過50萬元。
(四)“商轉公”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70%,抵押物價值原則上按照申請原住房商業貸款時的價值認定。
“商轉公”貸款的貸款期限是怎樣規定的?
(一)不得超過公積金中心貸款政策規定期限;
(二)“商轉組”貸款中,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超過原住房商業貸款到期日。
申請“商轉公”貸款需要準備哪些材料?
申請“商轉公”貸款需提供材料:
(一)借款申請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件及婚姻狀況資料;
(二)借款申請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Ⅰ類賬戶借記卡;
(三)原住房商業貸款所購住房不動產權證書(或房屋所有權證)、全款稅務發票;原住房商業貸款所購住房為二手房的,辦理“商轉公”需提供不動產權證書(或房屋所有權證)、過戶時稅務部門出具的價稅合計發票;
(四)購房地不動產登記部門、房管部門的借款申請人、配偶房屋信息查詢記錄;
(五)借款申請人與原住房商業貸款銀行簽訂的《個人住房借款合同》;
(六)采取“帶押轉貸”方式的,需提供原住房商業貸款銀行出具的《商轉公銀行同意書》;采取“結清轉貸”方式的,需提供原商業銀行出具的一個月以內的《還款憑證》《個人住房貸款結清證明》;
(七)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公積金中心在什么情況下停止辦理“商轉公”貸款業務?
“商轉公”貸款的執行,根據住房公積金個貸率情況,按照兩級預警機制實行動態調控,具體如下:
(一)個貸率處于小于85%(含)區間時,正常受理“商轉公”貸款業務;
(二)個貸率連續3個月大于85%時,全面停止“商轉公”貸款業務;
(三)“商轉公”貸款業務全面停止后,個貸率下降至85%(含)以下并連續保持6個月,可啟動“商轉公”貸款業務。
記者 張承斌 通訊員 王帆 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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