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 張承斌)1月21日,記者從聊城市公安局了解到,春節將至,為滿足部分群眾燃放煙花爆竹的意愿,聊城市在主城區外“四面八處”設置了集中燃放點,市民可前往燃放。
這8處集中燃放點分別為:聊臨路東昌上林苑燃放點、聊冠路平安駕校(總校)燃放點、西外環中華葫蘆文化園燃放點、朱老莊鎮徐集村休閑廣場燃放點、光岳路南首劉道之蒲公英觀光園燃放點、高新區聊滑路以南興隆村位山黃河公園燃放點、東外環以東濟聊一級公路王鄂生產橋東親水園廣場燃放點、北城街道大瓜園燃放點。
據悉,春節期間,聊城市將組織公安、應急、消防、衛健等部門加強煙花爆竹集中燃放點現場秩序維護,做好服務保障工作。在此,我市有關部門呼吁,為了自身和他人的人身、財產安全,市民盡可能選擇指定的公共區域燃放煙花爆竹,自覺遵守集中燃放點安全管理措施,共同維護良好燃放秩序,保障社會公共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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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放煙花爆竹,這些細節要注意
聊城市公安局提醒,燃放煙花爆竹要時刻注意以下安全細節,切勿進行違法違規操作,以免發生意外事故,造成損失。
一、要依法燃放、文明燃放、安全燃放。
二、在指定地點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個人燃放類產品,產品包裝箱上應粘貼“普通煙花爆竹標識碼”,不要購買假冒偽劣產品和專業燃放類產品。
三、燃放前應看清楚煙花爆竹外包裝上標注的注意事項,按照燃放說明小心操作。
四、點燃煙花爆竹后,燃放者應迅速轉移至安全位置。發生異常情況時,不要馬上靠近煙花爆竹,至少要等15分鐘再去處理。
五、不得向人群、車輛、建筑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;不得在建筑物內、屋頂、陽臺燃放或向外拋擲煙花爆竹;不得妨礙行人、車輛安全通行;醉酒后不得燃放煙花爆竹。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當由監護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。
六、燃放煙花爆竹后應及時清掃場地,發現余火,要及時滅掉。
七、根據相關規定,重污染天氣期間,實行全域禁放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、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。
(記者 張承斌 整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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